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修正文本)/第三章 国家机构/第六节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第一百一十二条有效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宪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3月11日第一百一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一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