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四十七条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宪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82年12月4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