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四十六条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宪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82年12月4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