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04年)第二十四条有效宪法第三十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三款相应地改为第四款。宪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4年3月14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