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第四章 使用安全第四十九条有效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化工企业,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业人员经考核合格;(二)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装备、设备和物资;(四)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