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第四章 使用安全第四十八条有效使用国家规定种类的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除外,下同),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前款规定的危险化学品种类及其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公安、农业农村部门确定并公布。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