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二章 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第十七条尚未生效国家鼓励供销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发展多层次、多类型的专业化服务,提升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社会化服务水平。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7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