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十二章 监督检查第一百零四条尚未生效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与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在机构、人员、财务上彻底分离。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和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7年1月1日第一百零三条回到全文第一百零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