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章 船舶/第三节 船舶优先权第二十六条有效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发生转让或者代位的,该项船舶优先权随之转移。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