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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章 船舶/第三节 船舶优先权

第二十六条

有效

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发生转让或者代位的,该项船舶优先权随之转移。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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