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六条
有效油污损害赔偿请求人应当按照损害赔偿额的比例分配责任限制基金。
责任限制基金分配之前,船舶所有人或者其责任保险人、财务保证人已经向油污损害赔偿请求人作出赔付的,或者由第三人作出赔付的,在赔付的数额内代位取得该请求人所具有的权利。
船舶所有人采取预防措施的费用以及因采取预防措施而造成的损失,与其他油污损害赔偿请求人在责任限制基金分配中处于同等地位。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
油污损害赔偿请求人应当按照损害赔偿额的比例分配责任限制基金。
责任限制基金分配之前,船舶所有人或者其责任保险人、财务保证人已经向油污损害赔偿请求人作出赔付的,或者由第三人作出赔付的,在赔付的数额内代位取得该请求人所具有的权利。
船舶所有人采取预防措施的费用以及因采取预防措施而造成的损失,与其他油污损害赔偿请求人在责任限制基金分配中处于同等地位。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