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十一章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第二百二十一条有效本法第二百一十九条和第二百二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适用于同一特定事故引起的,向船舶所有人、海难救助方本人和他们对其行为、过错负有责任的人员提出的请求的总额。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二百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百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