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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有效

国家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发展进步。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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