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章 网络信息安全第四十八条有效任何个人和组织应当对其使用网络的行为负责,不得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不得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诈骗,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