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依法负有网络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对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