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三章 网络运行安全/第二节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第三十八条有效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应当按照规定与提供者签订安全保密协议,明确安全和保密义务与责任。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