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养老服务设施应当满足消防安全、紧急救援、应急救护、卫生防疫、通风采光等要求,按照相关规定配备无障碍设施,并在建筑物明显位置设置标识。

配套建设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应当与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统筹规划、相对集中设置,不得安排在建筑物的地下层、半地下层和夹层;安排在建筑物二层以上的,应当设置电梯等无障碍设施。

Local Regulations · 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