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Not yet in force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健全“井冈山”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联农带农长效机制,带动农户共享品牌溢价和产业增值收益。
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协作配套、协同创新、共建载体、资源共享等方式,推广“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等产业发展模式,发挥“井冈山”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联农带农作用。
Local Regulations · 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