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本市商州区G40高速引线以西,环南路北段(环西路)以东,龟山山脊线向东延伸至商鞅大道以北,环城北路以南区域以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前款规定区域外,市、县(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发展实际适时确定禁止燃放区域并向社会公告,同时报送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Local Regulations · 商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5,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