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3
In force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采取措施,发展工业再生水用户,鼓励工业企业的废水处理后循环使用,扩大农业再生水灌溉范围,推动再生水回补地下水的技术研究和应用。
再生水输配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工程施工等用水应当使用再生水。
再生水输配管网覆盖范围以外的地区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可回收水量较大的,应当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
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7,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