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Not yet in force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统筹管理全市城市更新项目库,并承担下列项目入库和实施的指导工作:

(一)市级财政或者市级国有资本投入的项目;

(二)跨区(县、市)行政区域的项目;

(三)国家、省级财政支持或者试点,并由市级部门承担实施的项目;

(四)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由市级部门组织实施的项目。

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承担前款规定以外项目入库和实施的指导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