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应当通过组织建设、购买服务或者其他方式,提供犬只收容、无害化处理场所。犬只收容场所应当符合动物防疫条件。

鼓励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个人和单位领养犬只。

Local Regulations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8,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