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Not yet in force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森林资源保护与集约利用,推动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等业态融合发展。
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林下经济发展的统筹协调、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总结推广典型模式与示范成果;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林下经济技术培训、指导与推广;引导农业经营主体实行标准化生产与规范化经营;推进林产品精深加工、质量提升和品牌培育。
鼓励和支持农业经营主体依法发展林下经济,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推进林产品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和市场开拓;加强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配套建设收集、贮存、处理设施,发展生物质能源、有机肥料等循环利用项目,促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产业综合效益。
Local Regulations · 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3,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