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Not yet in force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农业、文化、旅游、生态资源,挖掘遵义红色文化、农耕文化、民俗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特色内涵,依托红色遗址、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非遗工坊、特色农业园区等载体,推进农文旅深度融合。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夯实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产业基础,为农文旅融合发展提供支撑;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整合乡村文化旅游资源,开发旅游产品,打造旅游品牌,推介旅游线路,提升乡村旅游服务质量。
鼓励和支持各类经营主体与文旅创意机构、旅游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合作,开发融入遵义红色文化与山地特色农业元素的文旅产品;支持发展红色研学、农耕体验、田园观光、生态休闲、森林康养、乡村旅居等业态,运用新媒体开展宣传推广,推动农文旅品牌共建、市场共拓,提升产业综合效益。
Local Regulations · 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3,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