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因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严重刑事犯罪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不予选民登记。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27,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