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科技、经济信息、财政、人力社保等部门应当综合运用大数据、智能化等技术,推动建立青年创业扶持政策免于申报、直接享受的工作机制。确需申报的,应当简化申报材料、压缩审核时限。
公安、教育、人力社保、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为创业青年在出入境、户籍办理、配偶随迁、子女托育托管、社会保险参保及转移接续、医疗保健等方面提供便利服务。
创业青年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或者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