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红十字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