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轨道快线地面、高架线路两侧各一百米范围内露天堆放彩钢板等轻型材料的场所、采用轻型材料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广告牌匾、灯箱、电子显示屏等,其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采取加固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轨道快线地面、高架线路两侧各五百米范围内的防尘网、农用薄膜、反光膜、塑料大棚等轻质物体以及废品收购站、露天垃圾消纳点等场所,其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采取有效的加固或者掩盖措施,加强日常巡查维护,及时清理散落物料,防止危害运营安全。
前款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的,运营单位应当及时告知其限期整改;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拒绝整改或者逾期未整改的,运营单位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处置。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