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发展改革、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加强协调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对棉花种植、采收、收购、加工、销售、承储等生产经营活动和质量追溯实施监督检查,推进智慧监管,按照规定实施动态管理、开展诚信经营评价。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