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通过贷款贴息、政府购买服务、资助、奖励等方式,支持中小民营经济组织融资纾困、创业创新、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开拓市场等。

推动建立金融机构服务民营经济的评价机制,评价结果可与政府性资金存放和业务合作联动。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