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1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账款支付保障工作,预防和清理拖欠民营经济组织账款,完善拖欠账款清理与审计、督查、巡视巡察等制度的常态化对接机制;强化预算管理,政府采购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加强对拖欠账款处置工作的统筹指导,对有争议的账款鼓励各方协商解决,对存在重大分歧的组织协商、调解。协商、调解应当发挥工商业联合会、律师协会等组织的作用。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