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民营经济组织应当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者行为、强化内部监督,实现治理规范、有效制衡、合规经营;依法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鼓励有条件的民营经济组织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民营经济组织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防止财务造假,区分民营经济组织生产经营收支与民营经济组织经营者个人收支,实现民营经济组织财产与民营经济组织经营者个人财产分离。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