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管理机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在阿哈水库库区、入库支流、人工湿地设立水质监测点位,定期组织水质状况监测、评价。

管理机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现水体异常的,应当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并通报有关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Local Regulations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5,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