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监督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村民委员会等村级组织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

(三)监督村务公开、民主理财等制度的落实情况;

(四)收集和受理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建议。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27,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