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入海河流管理,严格控制流域工业污染、城乡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协同防治入海河流污染,使入海河口的水质以及特征指标符合环境质量相关要求。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5,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