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学校应当开设与中小学生年龄和身心发展规律相适应的体育课程,结合课程目标和运动项目特点,精选教学素材,丰富教学资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指导中小学生掌握一至二项运动技能。

鼓励学校因地制宜开展中华传统体育项目教学。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