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体育行政部门引导高等学校加强体育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有计划地实施体育专业大学生支教计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通过设置专(兼)职教练员岗位、聘用优秀退役运动员等方式配齐与中小学生人数相适应的体育教学人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改进体育教师考核评价办法,综合考虑体育课教学质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指导参赛成绩等方面,开展科学评价。

鼓励体育教师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参与指导中小学生课外体育活动,学校应当将其承担的课外训练、指导参赛等课外体育活动计入工作量,纳入体育教师绩效考核内容。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