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可以将地下埋藏、水下遗存的文物分布较为集中,需要整体保护的区域划定为地下文物埋藏区、水下文物保护区,制定具体保护措施,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告施行。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