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Chapter 2 不可移动文物Article 16In force文物保护单位辟为参观游览场所的,由文物行政部门指导文物保护单位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制定相应的保护方案;保护方案由文物保护单位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负责实施。辟为参观游览场所的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的经营性收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用于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保养和安全管理。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6Article 15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