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更新社会参与机制,依法保障公众在城市更新活动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引导社会主体参与投资、建设、运营城市更新项目。

Local Regulations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