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Chapter 3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Article 23In force代表应当依托代表活动阵地、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基层联系点等载体,可以采取接待座谈、实地走访、入户家访等方式,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代表根据安排编入代表活动阵地定期开展代表活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不在原选区居住或者不在原选举单位所在地工作的代表,每年到原选区或者原选举单位参加代表活动不少于1次。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28, 2026Article 22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