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代表应当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代表因健康等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书面请假。代表在会议期间因健康等特殊原因需要临时请假的,需经所在代表团团长或者代表小组组长同意后,由代表团或者代表小组报大会秘书长批准,并报大会秘书处备案。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28,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