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Chapter 2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Article 11In force代表应当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代表因健康等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书面请假。代表在会议期间因健康等特殊原因需要临时请假的,需经所在代表团团长或者代表小组组长同意后,由代表团或者代表小组报大会秘书长批准,并报大会秘书处备案。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28, 2026Article 10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