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0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条件划分物业管理区域;
(二)未按照规定组织和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或者干预、阻挠业主委员会选举和换届;
(三)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举报投诉不及时处理;
(四)其他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