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本市逐步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

已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区域,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目录和分类指引,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至指定投放点的收集容器内,不得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

Local Regulations ·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