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利用公共汽(电)车车体设置户外广告的,不得影响行车安全、车辆运营、乘客乘坐和车辆识别。

利用公共交通候车亭设置户外广告的,应当在指定的广告栏内设置。

其他车辆禁止设置车身户外广告。

Local Regulations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