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专项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

编制立法规划和制定年度立法计划,应当认真研究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和各方建议,广泛征集意见,科学论证评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按照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的要求,确定立法项目。

Local Regulations ·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