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在陆生野生动物致害严重区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陆生野生动物危害防控,统筹推进危害监测预警和防控能力建设,制定应急预案,组建专业队伍,组织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开展陆生野生动物致害综合防控,通过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强化监测预警、开展防护知识宣传等,科学预防陆生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
有关单位、个人应当服从陆生野生动物危害防控管理,对可能造成的危害,应当采取防范措施。
在陆生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造成陆生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5,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