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代理人,包括申请人或者第三人的近亲属、工作人员等。

被申请人应当指定1至2名工作人员作为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不得仅委托律师担任代理人。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 State Council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