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自治州提倡符合献血条件的公民自愿献血。

鼓励符合献血条件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医务人员和高等学校师生每年献血一次以上。

鼓励符合条件的公民捐献造血干细胞;鼓励稀有血型的公民根据临床用血需要积极献血。

Local Regulations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