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船舶污染防治主管部门应当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为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和港口、码头、水上服务区、砂石装卸站以及船舶相关作业活动单位定期组织船舶污染防治培训,提供船舶污染物接收、岸电使用等相关技术指导。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5,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