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排放油烟的餐饮场所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确保油烟及其中的挥发性有机物达标排放;产生异味的餐饮场所还应当安装异味处理设施;大中型餐饮场所还应当安装在线监控监测设备。

鼓励市政工程、各类建构筑物建设、家庭装修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推广农业绿色生产技术,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Local Regulations ·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